印發連州市人民政府
經濟顧問委員會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鎮(民族鄉)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連州市人民政府經濟顧問委員會實施辦法》業經市第十三屆人民政府第五十八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連州市人民政府經濟顧問委員會實施辦法
為加強市政府宏觀決策的研究和咨詢,廣泛聽取專家學者對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完善政府決策機制,實現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特成立連州市人民政府經濟顧問委員會。
一、人員組成和組織領導
1、經濟顧問委員會由若干名成員組成;
2、市政府確定一名領導分管經濟顧問委員會的組織領導工作;
3、經濟顧問委員會課題研究、年度計劃、工作報告、會議材料準備和記錄整理等工作,由市發改局負責;
4、經濟顧問委員會開會和考察的接待工作由市接待辦負責。
二、受聘顧問的條件
1、在經濟、科技、文化、法律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較高知名度,思想活躍,富有創新精神的專家學者;
2、熱愛連州,關心連州,有愿望為連州經濟社會發展作貢獻的企業家、知名人士;
3、在某行業、某領域上取得卓越成績,對連州的社會和經濟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有遠見卓識的杰出人士;
4、身體狀況良好。
三、顧問的聘任程序
1、擬聘請的顧問,應事先征得本人同意,并將擬聘人員的簡歷、所在單位(企業)情況、與連州經濟交往和合作情況以及本人健康狀況等背景資料報市發改局;擬從境外和港澳臺地區聘請的,還應抄送市外事僑務辦或市臺辦、市公安局等部門。
2、由市發改局按照上述原則和條件進行審核并提出意見,報請市政府審定。
3、聘任證書由市政府印制,由市長簽發和頒發;
4、聘期一般為3年。聘任期滿需續聘的,要按相關規定辦理續聘手續。對長期失去聯系或未發揮顧問作用的,或聘任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可中止聘任。
四、顧問的工作內容
1、對連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尤其是產業結構調整、城市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管理等方面提供研究咨詢評估;
2、對影響全局的專項改革方案或有戰略意義的重大項目進行多方案比選研究提供咨詢;
3、圍繞市政府重點工作,對全市重大決策實施中以及經濟運行和城市管理中出現的突出問題進行調研,提出對策建議;
4、收集和積累有關信息資料,為市政府處理突發性重大事件提供可供參考的應對預案。
五、顧問的義務
1、向連州市政府提供有關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信息動態以及政策法規咨詢;
2、對連州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政府工作不定期提出意見和建議;
3、承擔有關連州市經濟社會發展中某些重大課題的論證工作;
4、為連州市政府法制建設及有關重大法律問題提供咨詢、論證的意見;
5、宣傳連州經濟社會發展動態和工作情況。
六、顧問的權利
1、參與市政府安排的綜合性或專題考察,聽取有關部門的工作匯報,閱讀市政府有關文件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類資料;
2、在應邀參加本市舉辦的重大慶典等活動時,享受貴賓禮遇;
3、每年由市發改局向顧問寄送我市可對外公開的經濟信息資料。
七、顧問的活動方式
1、市政府一般每年召開一次咨詢大會,也可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專題咨詢會;
2、顧問應邀參加市政府或市直有關部門舉辦的專題研討會、報告會及有關咨詢活動;
3、市政府或有關部門根據工作需要,邀請部分顧問來連州考察、調研、征詢意見等;
4、日常以信件、電話、電子郵件、選送報告等方式參與市政府有關的決策咨詢活動。
八、工作聯系制度
1、建立經常性聯絡制度。市發改局要主動與顧問保持經常性的聯系,重大節日及顧問有升遷變動等情況時要代市政府擬寫賀信,并及時將情況報市政府。
2、顧問所提意見和建議,由市發改局負責收集并匯總整理后提報市政府。市政府及時督促有關部門辦理,辦理結果及時函復本人。
3、市政府辦公室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九、經費
顧問的接待費用、專題研究的相關資料費等費用,由市財政劃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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